在2016 年英國「易普索莫里」(Ipsos MORI)組織做一項「無知國家排行」的統計報告結果顯示:台灣名列第三,僅次於印度與中國。這是一個有趣的統計數據,大家都被結果給吸引與引導了!導致這個統計結果的「原因」,讓人很自動的「內歸因」為台灣人的問題。
但我們試想;如果在你的人群中,處處被排擠,事事被阻止(被無知第二名),你覺得朋友發生什麼事你會知道多少?連參與聚會的機會都沒有,即便你還是很積極的在人群之間想「參與」,這樣的熱誠你能維持多久呢(臉皮夠厚)?國際關係的因果,我相信比人際關係更複雜。
在心理協助的歷程,也經常發現有類似的偏誤;例如一求助的個案自述長期有過度飲酒的習慣,且經常在飲酒後會發生自傷行為。這樣的自述內容,可能會讓心理師做出因為喝酒導致自傷的歸因,並開始往飲酒問題的方向處遇。
即便在事件發生時間序上,先有喝酒行為,才有自我傷害,都不一定代表喝酒是「因」,自傷是「果」。喝酒的背後也許有其想要滿足的目的;例如麻痺對生活的某些痛苦感,而自傷卻可能是在痲痺痛苦感後產生的一個「副作用」。
在還沒釐清脈絡的情況之下,就進入歸因的「概念化」,將可能讓戒酒的處遇陷入另外一個風險。回到統計學的解釋,往往我們用結果來推論原因,甚至誤以為結果就是原因,卻忽略了脈絡,將導致我們變得更無知!